关于公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5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4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3、 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 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8、 优生优培推免生的申请者,须为“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10%,经考核后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9、 医学临床(学术型)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学生申请。
10、各专业学位招收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不含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前入学)等专业的学生申请。
(2)“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的学生申请。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学生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2、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2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5、在中山大学北校区保健门诊完成的体检表,若拟录取时未能提供,则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补办体检手续(需用中山大学体检表),并于10月17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研究生科。
6、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录取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考生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申请的材料建议直接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日期及时间
(1)申请者须于9月20日至9月25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在10月7日24: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我院将根据报名考生的申请材料信息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于10月9日前发送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10月11、13日
(2)复试报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护士楼502室。
我院将视各学科专业免试生实际录取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开展下一批免试生的复试,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或在我院教育研究生科网页http://www.gzsums.net/dangjian-218.aspx查询。
四、复试办法
1、复试小组成员构成
复试小组由5位以上本学科副教授或相近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专家组成(有直博生复试面试的小组一般应有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参加),其中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组长应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另配秘书1名,记录员若干名。
2、资格审查
我院将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本科阶段成绩单(含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3、考核办法
复试考核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复试项目 | 复试内容及要求 | 参考分值 | |
专业及综合能力70分 | 专业素质和能力 (50分) | 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 5 |
1、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临床型:侧重考察掌握基本临床技能的情况,包括病历书写、体格检查、临床分析能力等; 科研型:侧重考察实验设计、评价等科研基本素质 | 30 | ||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5 | ||
对临床医学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5 |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5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20分)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20 | |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 |||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 |||
人文素养,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
外语水平 (30分) | 听力测试:应能听懂日常生活用语及所熟悉领域的广播电视节目、讲座等。理解说话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 | 15 | |
口语测试:能够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口头表达流畅,回答问题基本正确,用词恰当 | 15 |
(1)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如考生人数较多,可分组进行,分组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评分标准应保持一致。
(2)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4、调剂
对于免试生报读人数不足的学科专业,经由医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调剂复试和录取。
五、录取
1、直博生及免试硕士生分别排序(含“优生优培”免试生)
2、录取规则: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直博生:
根据报考的博士导师复试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免试硕士生:
按照二级学科(内科、外科可按三级学科)的复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未录取的直博生需重新复试后,根据其复试成绩进入免试硕士生排序。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不及格者。
(3)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
5、确定待录取时间:
我院将于10月15日前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体检
1、我校北校区保健门诊统一体检时间为10月10-11日。
2、自行体检的考生须于10月17日前寄回体检表。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彭老师
2、联系电话:020-87332808
3、邮箱:graduateok@163.com
4、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网页:http://www.gzsums.net/dangjian-218.aspx
5、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